深圳垃圾分类采取四分法,垃圾大体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1、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2、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