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省份,即中国的省级行政区,是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的行政区,为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具体数量情况见正文。
中国有23个省,分别是: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