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供暖单位24小时联系电话,附供暖时间

沧州热力有限公司客服热线2157040;黄河路片区:2040025、2040058;永济路片区:2040030、2040036;供暖期24小时开通,其他热力公司服务电话见正文。沧州供暖4月1日结束,收费标准各区不同。

沧州位于河北省北部,冬季气候寒冷,取暖是人们首要关心的大事。在使用暖气的过程中,居民朋友们想要联系供暖单位的话该拨打什么电话呢?今年供暖持续到什么时候,供暖收费标准又是如何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沧州供暖单位24小时联系电话

一、沧州热力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2157040(供暖期24小时开通)

收费咨询:2199633(8:30—12:00;14:00—17:30)

二、河北昊天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317-5126336、0317-3036559

报修电话:(各区)

黄河路片区:2040025、2040058

铁西片区:2040006、2040010

永济路片区:2040030、2040036

开发区片区:2040068、2049941

(供暖期间24小时服务热线)

缴费热线:5126336 3036559

三、河间市正和热力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

0317-5588678

四、南皮县正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是0317-8852166

五、吴桥友源热力有限公司

供暖报停咨询电话:7340066 7340799

业务咨询电话:7340066 7340799

六、盐山昊天供暖电话

咨询电话:0317-6212906

七、沧州同达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7-2572482

八、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

东光:0317-5534756

献县:0317-4635277、0317-4620092

九、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317-6556566

十、沧州承垣热力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电话:0317-5577577

十一、泊头京然热力公司

线上客服电话:0317-5663222、0317-8223222

十二、河北任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317-2685999

十三、黄骅市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317-966866

十四、沧州承热龙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0317-7563666

十五、华润电力沧州临港热力有限公司

电话:0317-5687901

十六、正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河间)

服务热线:0317-5588678

沧州供暖到什么时候结束

4月1日前后。沧州于11月15日正式开始供暖,尚未规定供暖截止时间,但按往年惯例,一般供暖在次年4月1日前后停止,具体情况会根据天气情况而调整。

沧州各区市县供暖收费标准

1、海兴:2021-2022年度取暖费按建筑面积居民用户21元/㎡交纳,非居民用户按33元/㎡交纳。

2、南皮:2021-2022年度取暖费,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1元/㎡交纳,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6元/㎡交纳(如取暖费收费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多退少补)

3、沧州市区:根据“沧发改函【2020】300号”文件执行,居民采暖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5元,非居民采暖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4元。

4、青县:居民21元/m(采暖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计费);非居民27.2元/m(按建筑面积收费);如遇价格调整,本年度采暖费按物价局新价格执行,所产生差额于次年度多退少补。

5、河间:根据河政字[2016]106号文件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每供暖季每建筑平米21元,非居民供热价格为每供暖季每建筑平米26元。

6、任丘:按照任发改【2017】75号文件规定: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

7、黄骅:黄发改物价【2014】170号,居民按收费面积21元/平方米收取,非居民按收费面积26元/平方米收取

8、盐山:根据盐政字【2017】29号文件规定,居民建筑取暖费按照建筑面积21元/平方米收取。非居民建筑(企业、办公、商业)取暖费按照建筑面积33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建筑室内高度超过3米的,按以下公式换算:收费面积=建筑面积*(超高高度*1/3+1)。

9、吴桥:执行吴发改字【2021】70号文件按建筑面积计收。居民21元/平方米;商业网点25元/平方米;单位27元/平方米。

10、肃宁:2021-2022年度取暖费收费标准按照肃发改物价【2019】72号文件执行,即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18元/㎡,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1元/㎡。

11、东光:根据东光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公告(第四号),居民供热价格是每供暖季每建筑面积21.6元,非居民供热价格是每供暖季每建筑面积23.6元

12、孟村:根据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集中供热取暖费价格的通知》(孟政字【2017】 56号文件 )文件规定:居民建筑,取暖费单价为建筑面积21元/平方米。公共建筑(非居民住宅),取暖费单价为建筑面积3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高度超过3米的,按以下计算公式核算收费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超高高度(米)×1/3+1]。

13、泊头:取暖价格是2012年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参照听证会意见,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由沧州市物价局制定,《关于制定泊头市京然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沧价工字〔2012〕22号)规定“居民供热每供热季每平米建筑面积23.5元;非居民供热每供热季每平米建筑面积26元”。

以上就是沧州供暖相关问题的汇总及回答了,有需要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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