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冬天,北方城市的居民朋友们肯定离不开暖气,长春就更不用说了。那家里室温多少才算达标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长春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长春的供暖最低为18度,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18℃。无法达到供热标准的,其责任划分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责任划分不清且存在分歧的,经供热经营企业或居民热用户提出申请,由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认定。
供暖退费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供热企业发现设置的长效固定测温点低于18℃以下的,应及时处理,处理后没有改善的,按规定给予退费。居民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18℃的,应当告知供热经营企业。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现场免费测温。双方对测温结果没有异议的,应当共同签字确认。
收费标准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7.00元(建筑面积);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1.00元(建筑面积)。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层高超过3米的,每超0.3米,热费加收5%,最高加价不超过50%。层高超过6米的与供热企业协商价格;阁楼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阁楼、地下室面积未计入房屋产权标注的,层高超过2.20米的部位按全面积计算,不足2.20米的部位按1/2面积计算。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
以上就是关于长春供暖情况的相关介绍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