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持材料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
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申请人可在申请业务时到指纹采集窗口采集指纹或通过每年刷脸认证方式进行资格认证;申请时未采集的,也可在领取待遇结果时采集或刷脸认证。
3.审核
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1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审批
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因情况特殊不能如期核定的,可延期核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5.办结
审批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准决定书》。
6.送达
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待遇核准决定书。符合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或“深圳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领取职工电子退休证,需要纸质退休证的需到社保窗口另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