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公告》第二条,全市各区(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受理市民的预约申请。各区(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在满足本区户籍居民婚姻登记需求的基础上,提供约20%的预约号供其他区(新区)户籍居民申请跨区办理婚姻登记。
网上预约须提前1个自然日申请,可预约1个月内的号源。当事人未在约定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的,该预约自动失效。如需重新预约,须取消原预约记录。
结婚需要的资料如下:1.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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