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原检测时间节点
对于重点区域人员,在封管控后的第 1、2、3、4、7、10天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5、6天每日进行一次抗原检测。
对于重点行业人员,本土疫情期间,原则上在目前规定的核酸检测的间隔日每日进行1次抗原检测。其中,外卖配送从业人员核酸、抗原检测要求按照市商务部门发布的外卖配送人员防控指引执行。
对于重点风险人员,出现1:5、1:10、1:20混管阳性后,在复查核酸同时进行1次抗原检测;对高风险人员以及北京健康宝“弹窗”人员,在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核酸检测的间隔日每日进行1次抗原检测。
抗原检测具体流程
重点区域内人员抗原检测由各区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实施,在实施封控、管控的第1天统一下发检测试剂盒;
重点行业人员抗原检测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属地组织实施;核酸检测混管阳性人员的抗原检测由组织检测的区或单位组织实施;高风险人员以及北京健康宝“弹窗”人员的抗原检测由属地社区(村)督促相关人员实施。
重点区域人员和重点风险人员抗原检测阳性后,即刻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居民所在社区(村)即刻向辖区卫生健康委和疾控部门双报告;
重点行业人员抗原检测阳性后,即刻向组织检测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组织检测的主管部门即刻向辖区卫生健康委和疾控部门双报告。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核酸检测依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抗原检测的特点是快速、简便,作为补充手段用于特定人群筛查,有利于提高“早发现”能力,但不能取代核酸检测。
《关于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
涉及范围
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主要内容
(一)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抗原检测服务价格3.5元/次,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单独收费,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不得超过11.37元/次。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及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和防院感组《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防组医发〔2022〕9号)中的各项要求。
(三)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主动在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不得收取门诊医事服务费;患者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费用。
(四)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并做好台账统计及时结算,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五)本通知自2022年3月25日起执行。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