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买房限购吗,附青岛买房政策

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岛籍家庭无法在限购区域内购房;在购房前两年内,有连续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的非青籍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青岛户籍),可在限购区域内购房一套房。其中限购区域为: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李沧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非限购区域:即墨区,胶州区,莱西市,平度市。

青岛,这个国际性港口城市,吸引了不少人才前来定居。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人,都可能会有买房的需求。我们知道,全国一线二线城市都难免有限购政策,那么青岛情况如何呢? 答案也是限购的,具体内容我们来了解一下买房限购的内容。

1、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2、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3、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总之,在限购区域内,对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青岛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对在上述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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