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博士怎么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附上材料说明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2019年8月1日实施的12项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具有博士学位、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该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地域限制。

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以来,积极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为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工作居留提供便利政策支持。外籍华人博士怎么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本人证件照;

2、有效护照资料页和居留许可复印件;

3、外籍华人证明(即加入外国国籍证明与中国户籍注销证明,或地级市侨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等证明材料);

4、博士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5、工作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6、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境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7、体检证明(由我国政府指定卫生检疫部门出具或者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证明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8、翻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为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书》需要的资料如下:

1、聘用外国人申请表(固定表格,无需贴照片;最后的劳动部门空白处要有外国人现居住所在地的劳动局盖章);

2、聘用外国人原因申请报告(由办事人写);

3、护照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5、聘用外国人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聘任意向书(由办事人写);

7、外国人从事所聘工作的资格证明(即学位或毕业证书);

8、外国人履历证明(即简历,中文,翻译公司盖章)。

新政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实施优待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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