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几号供暖?附上收费标准

采暖期为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调整和公布采暖期起止时间。

下半年最热门的话题是什么呢?当然是供暖了。往年中内蒙古的包头有半年左右需要供暖。所以今年的供暖时间,你知道吗?

包头开始供暖时间

采暖期为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调整和公布采暖期起止时间。,主城区供热总面积为11370万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供热9912万平方米,燃气供热1358万平方米,电锅炉、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其他方式供热100万平方米,主城区基本实现清洁供热全覆盖。本采暖期,我市主城区预计新增供热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全市热源供热总能力为1.35亿平方米,可以满足本采暖期实际用热需求。

六种情况不受理停止用热

1、新建住宅第一年交付使用的;

2、供热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包括办公、生产、经营等场所应按整体面积办理却以局部面积申请的;

3、危害共用设施安全运行或者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的;

4、非单独、密闭空间的;

5、未与整体面积一同申请的阁楼等;

6、欠费用户及未办理恢复用热手续私自恢复供热的。

收费标准

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包头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包发改价字【2008】585号文件)的规定,热费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 居民供热价格为:3.50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供热价格为:4.40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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