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供暖到什么时候结束,附供暖温度标准

黑龙江省鹤岗市每年供暖时间长达6个月,通常情况是每年10月10日开始供暖,直至次年4月30日。供热温度标准是20摄氏度。

黑龙江鹤岗市的居民朋友们一定早早就用上暖气了吧,毕竟鹤岗的冬天那么冷。那么家里的暖气温度达标吗?供暖又持续到什么时候呢?下面一起来看下吧。

鹤岗供暖到什么时候结束

每年的4月30日左右。黑龙江省鹤岗市每年供暖时间长达6个月,通常情况是每年10月10日开始供暖,直至次年4月30日。

鹤岗供暖温度标准

《鹤岗市城市用热供热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供热温度若未达标,用户可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因供热单位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由供热主管部门在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抵扣,直接向用户支付:

(一)停热超过48小时,对用户不予退赔的;

(二)温度不达标,对用户不予退赔的;

(三)弃烧、弃管的;

(四)擅自转让、出租供热经营项目的;

(五)擅自对供热区域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中途停热的;

(六)擅自移交、接管供热设施、供热区域的。

以上就是关于鹤岗市供暖情况的相关介绍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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