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解的朋友们应该知道,大部分地区推行了摩托车、电动车报废补贴政策,广东佛山也不例外。那么佛山摩托车报废补贴多少钱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佛山摩托车报废补贴多少钱
1 、未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办理提前报废的,按减除折旧额后的摩托车净值给予车主补偿。具体计算办法:以摩托车购买原价(以车管部门存档的购车发票为准)为基价,按两轮摩托车为10年、三轮摩托车为8年的使用年限,减去摩托车折旧额后的摩托车净值,即是对车主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购车价-(购车价/使用年限10或8年*12个月)*已使用月数
如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额小于1440元,按照1440元给予补偿。
举个例子 :张三的两轮摩托车车价为5000元,刚使用了5年,其现在申请提前报废将可获得2530元的补贴(其中摩托车净值2500元、交通补贴30元)。
2 、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长使用年限(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摩托车提前报废的,按照其报废的提前时间给予如下补偿:每提前1个月报废,补偿40元;补偿额等于提前报废的月份数乘以每月定额标准40元。如提前3年整报废的,补偿额可达到最高限1440元。
已享受第1款规定的补偿的,不再享受第2款规定的补偿。
补偿、补贴对象
具有我市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其登记的所有人住址属于限摩区域内、使用时间未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两轮摩托车为10年,三轮摩托车为8年)的提前报废或迁出本市摩托车的车主(合法持有人);以及使用时间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长使用年限(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摩托车车主(合法持有人)。
提前报废摩托车的交通补贴
对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两类补偿对象,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至实施全面禁止之日前办理提前报废的,除根据本办法第二条给予车主补偿外,每提前一个月报废的再给予交通补贴15元/月。计发交通补贴金额的月份数按终了月份减起始月份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48个月。[说明:以办理提前报废当月作为起始月份;以所在区域实施全面禁行首月与强制报废期限(两轮摩托车按其注册登记日期顺延13年)末月比较,时间顺序在前的作为终了月份。]
以上就是关于佛山摩托车报废补贴相关情况的介绍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