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申请材料,所需资料一览汇总

南京生育津贴申请材料包括结婚证、生育证、出院记录复印件等。申请条件为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满十个月。

生育津贴是为了帮助符合条件的市民在生育期间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那么,南京生育津贴的申请材料都有哪些呢?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南京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请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生育四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生育四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

4、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的,另需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南京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经办流程

1、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计生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2、其他人员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递交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人员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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