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购房政策都有变动,对于青岛二套房的新购房政策你了解多少,哪些地方和之前不同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青岛的二套房购房政策吧!
青岛二套房购房政策
1、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2、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3、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被认定的“首套房”贷款人,能够获得相对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首套房为政策性住房或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时贷款额度可以在最高额度8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不超过104万元;
4、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过92万元。如果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5、“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
1、理论上,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买一套就是二套房了。这在买房缴纳契税时,非常明确,但在申请贷款时“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或许就不是这样了。
2、实际上,由于不动产登记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加上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二套房贷款的认定标准也是因时、因地而异的。
但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执行的“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只要名下首套房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贷款买房,则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最低3成,贷款利率最高可享受8折优惠。而如果首套房贷款尚未结清,再买房则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最低4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在一些省会城市,购买房屋,可能相对于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毕竟他们的房屋的价格都会存在着一定的上升,所以之前了解一下省会城市二套房购买的新政策,有利于自己在购买的时候选择适合自己的,比如说首付的比例非常重要,青岛的话就是不能够低于60%。
青岛买二套房需要条件
青岛本地户籍
青岛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购买二套房。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住房套数为准。
外地人在青岛买房条件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